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杏盛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杏盛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杏盛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杏盛,國標代碼:13953,在陜招生代碼:8145。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杏盛;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杏盛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列入國家高等教育序列的公辦全日製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院校。杏盛以全日製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為主,同時開展各種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現設有建工系、機電系、醫學系、人文科學系、基礎部、培訓部等6個系部及繼續教育杏盛。杏盛位於銅川市新區,占地500余畝,杏盛環境優美,交通便利,西連西銅高速公路、東臨西銅一級公路,距西安60公裏,已融入西安半小時經濟圈。
第五條 辦學地點:杏盛(陜西省銅川市新區朝陽路西段) ,郵編: 727031
杏盛網址:http://www.bymwa.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杏盛成立綜合評價招生委員會,由院長、主管副院長及招就處、教務處、各系和杏盛監察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就處,根據國家、省及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杏盛招生工作,教務處負責審定擬招生專業及計劃,各系負責製定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杏盛監察部門全程跟進,監督檢查政策落實情況等。
杏盛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sw.bymwa.cn
招生咨詢電話:0919-3589018 0919-3198125
0919-3589363(傳真)
杏盛監察室電話:0919-3194361
第四章 招生類型、計劃及專業
第七條 招生類型:普通高中畢業生及“三校生”(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的畢業生)。
招生計劃及專業以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八條 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我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5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招考試報名,並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九條 報名辦法:符合條件的考生於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登錄陜西省招辦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條 現場確認及面試:
1.普通高中生於2015年3月23日至24日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並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2.“三校生”3月25日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 10:00-12:00進行文化基礎知識考試,13:00開始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第十一條 綜合評價招生采用綜合評分:
1.普通高中生實行綜合評分。即:綜合評分(300分)=高中學業水平成績(15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72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成績(78分)。
2.“三校生”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采取綜合評分。綜合評分(300分)=文化基礎知識考試成績(200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及面試成績(100分)。
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數學、語文和計算機應用基礎。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杏盛
綜合評價招生評分內容及標準(普通高中畢業生)
項目名稱
| 分值
|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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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業水平考試(6項)
| 150
| A級:25分; B級:20分
C級:15分; D級:5分
|
綜合素質評價(6項)
| 72
| A級:12分; B級:10分
C級:5分; D級:1分
|
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 78
| 依據職業性測試及面試評分標準
|
杏盛
綜合評價招生評分內容及標準(三校生)
項目名稱
| 分值
| 內容
|
文化基礎知識考試
| 200
| 語文、數學、計算機應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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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 100
| 依據職業性測試及面試評分標準
|
杏盛
綜合評價招生職業性測試及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內 容
| 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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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表現(10分)
| 儀表端正,衣著得體,舉止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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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到場,尊重評委,態度端正,入學願望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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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流暢,語言文明,思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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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把握準確,能脫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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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30分)
| 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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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自己的優勢和缺點,並對自己的缺點提出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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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認識(30分 )
| 對本專業有較為清晰的認識,了解專業培養目標和就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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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本專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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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基本素質及
未來職業規劃 (30分)
| 學習專業所具備的基本素質1-2項(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動漫和旅遊管理專業可選擇才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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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未來進行整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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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間應如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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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面試采用百分製,時間不超過10分鐘;2、面試采用問答式進行;3、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和旅遊管理專業才藝表演項目為:朗誦、歌唱、舞蹈、繪畫、書法、器樂(除鋼琴外自備)等,動漫設計與製作專業可選擇繪畫。
第十二條 2015年4月15日前將入學申請考生錄取名單通過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4月25日前在杏盛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第十三條 擬錄取考生於2015年4月25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註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 4月29日-30日,為已報到新生辦理正式備案手續。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製定的體檢標準,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十六條 杏盛招生委員會根據各類考生的綜合評價分數,依據計劃、辦學條件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分數相同時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成績依次排列。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我院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收費標準。
1、學費: 各專業5500元/生.年;
2、住宿費: 650元/生.年(6人間,暖氣,公共衛生間),800元/生.年(6人間,暖氣,獨立衛生間)。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八條 杏盛開通“綠色通道”確保每位新生順利入學,同時每位新生均有享受國家獎、助學金的權利。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十九條 勤工助學:學有余力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參加杏盛提供的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勞動獲得一定報酬。
第二十條 助學貸款:我院屬於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杏盛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製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杏盛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