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指導意見》(陜教生〔2015〕2號)精神,我院以綜合評價招生形式進行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為了確保分類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杏盛實際,特製訂本實施辦法。
一、 總體要求
以國務院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精神和《關於做好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為指導,充分認識當前高職招生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加大分類考試、多元招生的宣傳力度,建立靈活機智、特色鮮明的招生宣傳、考核評價和錄取選拔機製;遵循省教育廳和省招辦有關政策規定,全面實施陽光工程,切實保障考生權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全力以赴完成我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計劃。
二、組織領導
杏盛成立綜合評價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報名、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和錄取等各項工作。綜合評價招生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處和監察室等部門人員組成。綜合評價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
主任:院長 齊金瑞
副主任:副院長 趙公社
辦公室主任:劉軍社
成員:張宜勇、南征、趙麗娜、範建鋒、王趙雲。
具體職責:
招就處:招生宣傳、報名、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和錄取等工作。
辦公室:協調、保衛等工作。
教務處:審查招生專業、計劃、製定測試內容及標準、組織人員進行測試和考試(三校生)。
學生處:考生參觀學校、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的組織。
監察室:參與報名的資格審查和面試及錄取工作。
三、招生辦法
1、招生對象:申請參加我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招考試報名。
2、考生申請:符合條件的考生於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登錄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3、現場確認及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1)普通高中生於2016年3月11日至20日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並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2)“三校生”於2016年3月13日至20日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10:00-12:00進行文化基礎知識考試,13:00開始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4、評分辦法:
(1)普通高中生實行綜合評分。即:綜合評分(300分)=高中學業水平成績(14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72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成績(88分)。
(2)“三校生”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采取綜合評分。綜合評分(300分)=文化基礎知識考試成績(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成績(100分)。
(3)對於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含同等學力),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數學、語文和計算機應用基礎。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或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杏盛
綜合評價招生評分內容及標準(普通高中畢業生)
項目名稱
| 分值
|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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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業水平考試(7項)
| 140
| A級:20分; B級:15分
C級:10分; D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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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評價(6項)
| 72
| A級:12分; B級:10分
C級:5分; D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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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 88
| 依據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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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盛
綜合評價招生評分內容及標準(三校生)
項目名稱
| 分值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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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礎知識考試
| 200
| 語文、數學、計算機應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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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
| 100
| 依據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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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盛
綜合評價招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及面試內容與評分標準
內 容
| 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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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表現(10分)
| 儀表端正,衣著得體,舉止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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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到場,尊重評委,態度端正,入學願望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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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流暢,語言文明,思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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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把握準確,能脫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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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30分)
| 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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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自己的優勢和缺點,並對自己的缺點提出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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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認識(30分 )
| 對本專業有較為清晰的認識,了解專業培養目標和就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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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本專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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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基本素質及
未來職業規劃 (30分)
| 學習專業所具備的基本素質1-2項(學前教育、動漫製作技術和旅遊管理專業可選擇才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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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未來進行整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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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間應如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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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面試采用百分製,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面試采用問答式進行;
3、學前教育和旅遊管理專業才藝表演項目為:朗誦、歌唱、舞蹈、繪畫、書法、器樂(除鋼琴外自備)等,動漫製作技術專業可選擇繪畫。
5、公示、報到註冊、備案:
(1)2016年4月5日前將入學申請考生錄取名單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4月12日前在杏盛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2)擬錄取考生於2016年4月13日至17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註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3)4月19日-20日,為已報到新生辦理正式備案手續。
四、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廳審批結果為準。
五、收費標準
我院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收費標準。
1、學費:各專業5500元/生.年;
2、住宿費: 800元/生.年(6人間,暖氣,公共衛生間),1000元/生.年(6人間,暖氣,獨立衛生間)。
六、錄取規則
1、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及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 的原則,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
2、根據考生綜合評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3、“三校生”免試原則:根據省招辦〔2014〕21號文件精神,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經本人申請,省招辦審核、備案,可免試進入我院相關專業學習。
4、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基本原則,同時滿足專業學習要求。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七、招生監督
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杏盛統一領導,嚴格按照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製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及杏盛招生章程執行,接受上級考試招生管理部門和杏盛紀委監察部門及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堅決不予錄取。
八、相關事宜
1、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學生納入國家統招計劃,錄取的考生均屬統招生,在校學習期間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畢業時頒發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同樣的畢業證書,依據杏盛規章製度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人才培養。
2、經省招辦批準被我院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報到的考生,不再參加包括高考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的考試招生;已經錄取而未報到的考生,其錄取資格將被取消,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同樣,仍可參加包括高考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的考試招生。新生入校後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入學資格。
九、本實施方案由杏盛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