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辦事效率🛌🏽,根據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銅政辦發【2011】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對有關開支報銷和收費管理及有關問題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繼續實行用款審批製度♊️。凡1000元以上的用款必須由用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杏盛用款審批單》,按審批權限審批後到財務處辦理用款手續。
二、招待、出差事前審批按原辦法執行。
三、報銷的審批:
1、各部門發票報銷時,必須持經領導審批的用款申請或《用款審批單》🟩🫴🏿。用款審批單同審批報銷的發票同時入賬🤸🏼♀️。
2🤾♀️🎑、各處室、系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的報銷發票🔮,由部門負責人簽註意見🤟🏿,持領導審批的《用款審批單》(以下同),由財務處長審批報銷✍🏻👐🏿。
3、2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由經辦人寫清用途並附清單🧑🏽⚕️,部門負責人簽註意見🤹🏽♂️,財務處長審核,由主管財務院長審批報銷。
4、5000元以上的開支🫴🏽,由經辦人寫清用途並附清單🩴,部門負責人簽註意見,財務處長審核,主管財務的院長核實🧜🏿♀️,由院長審批報銷。
5、招待支出由院長審批報銷👞。
6👨🏼🍼、未列入年初預算的開支🧃,5000元到50000元的要經有關會議研究審定;50000元以上的開支由院黨委研究決定。
四、收費的管理🫶:
1、凡辦理了收費許可證的收費項目,一律使用陜西省非稅收入收款票據,所收款如數繳財務處🤦🏻♀️。
2、凡代辦的培訓👮🏿♀️、考試收費項目,一律使用委托方的收費票據,由經辦部門代收。所收費用根據有關文件或協議應繳委托方的繳委托單位,應留我院的費用🤽♂️,由我院出據正式票據,經辦部門不得坐支🧕🏿。經辦部門要如實提供繳費人員詳細名單和收費標準,經財務處收費管理人員核實,主管財務院長同意後🏐🚴🏿♂️,辦理繳款事宜🚡。
3🤹🏻♀️、今後各部門所收現金一律不得存入私人賬戶🏌🏿。
五🆖😧、凡因公借款一律記入會計賬其他應收款科目✷,出納不得有白條抵庫。借款必須當月清理🧿,不能及時清理的在下月發工資時扣回💂🏽♀️🕵🏿。
六、此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